根据中价协〔2018〕55号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的通知,对已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效用不变,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;造价员资格证书长期有效;造价员作为专业人员,可自愿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,及时更新知识,不断巩固和提高专业水平,适应新形势要求。现就我公司造价员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非本公司员工从即日起主动将造价员证书转走,公司不承担风险,同时不负法律责任;
二、造价员证书在本公司,没在公司上班或没被聘用为本公司员工的造价员,公司不发工资,不购买社保等。
特此公告
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